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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学年教师两个好消息:一是要提高中高级职称比例二是要提高教师教龄津贴

职称/职务:

教育背景/工作经历:

  这对乡村教师来说不啻是一个福音: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不但要继续向乡村教师倾斜★,还要大力推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政策★★,比如★★,山东的“基层高级教师制度★”★,为农村教师设立专属高级★★★、正高级职称,教龄满20年可申报高级,满30年可申报正高级,不受比例限制。

  其次★★★,根据教育部8月3日下发的《关于开展国家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试点》通知★★,山东属于试点省份,★★“鼓励支持地方探索深化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新思路和新举措”,山东省“基层高级政策★★”好,到乡村教师欢迎,可圈可点可赞★★,应该根据通知要求★★★“不断推进深化,确保改革试点取得实效”,所以,山东这个受欢迎的★★“基层高级政策”或将继续实行概率还是非常大的。

  关于教师教龄津贴,《计划》第14条这样指出★,要★★★“加强教师工资待遇保障★★,加大经费保障力度…确保及时足额发放…提高教龄津贴标准。”

  有老师问,2024年12月31日后,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政策还会继续执行吗★★★?

  同时,计划第13条还指出★:“深化教师职称改革,完善岗位管理制度。充分考虑不同地域★★★、不同学段、不同学科的特点和要求,进一步完善教师职称评价标准,实行分类评价。对长期在乡村学校工作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可按规定“定向评价、定向使用”★★,中高级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不受各地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试点内容,就是★,落实《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计划》)等文件要求★,鼓励支持地方探索深化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新思路和新举措,加快构建现代教师队伍治理体系。

  这个标准是1985年制订的★★,当时新入职教师是40多元,教龄20年以上教师的工资也不足100元,10元津贴占到工资的10%,还是很可观的。现在38年过去了★,社会发展了★★,经济提升了,工资提高了,物价上涨了,而教龄津贴还维持在38年前水平,实在有点说不过去了★★。

  当下中小学教师教龄津贴★,执行的是3、5★★★、7★★、10标准★,即满5年不满10年者,每月发3元★★★;满10年不满15年者★,每月5元;满15年不满20年者,每月7元★★★;满20年以上者★,每月10元。

  《意见》第17条指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和考核评价制度改革。适当提高中小学中级★、高级教师岗位比例,畅通教师职业发展通道★★。”

  这也就是说,中小学教师职称的中高级岗位比例将进一步提高,教师晋升高一级职称将不再那么困难。

  新学年开启★★,教育部发布了《关于开展国家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试点》的通知★★,要求从通知发布之日(2023年8月3日)起,在黑龙江省★、上海市★★★、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河南省★★★、等10个省份(地区)开展国家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试点。

  现在新上岗教师工资一般在4000元左右,教龄20年以上教师一般能领到6000元以上★,如果也按其10%发放津贴,那至少也是400—600元了。

  《计划》第13条再次指出:要“出善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适当提高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

  平湖一柱找到相关文件又仔细学习了几遍,发现有两个★“提高”直接牵涉到教师的切身利益★:一是提高中小学中高级职称比例;二是提高教师教龄津贴。

  首先★★,2024年12月31“到期★★”的是《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指导标准》,而《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制度》文件中并未规定有效期,所以,2024年12月31日后,基层中学高教职称制度或许还将继续有,只是“评审条件”可能要有所变化★★★。

  山东《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制度》制订于2019年7月,《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指导标准》制订于2019年12月,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这对乡村教师来说不啻是一个福音: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不但要继续向乡村教师倾斜★,还要大力推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政策★★,比如★★,山东的“基层高级教师制度★”★,为农村教师设立专属高级★★★、正高级职称,教龄满20年可申报高级,满30年可申报正高级,不受比例限制。

  其次★★★,根据教育部8月3日下发的《关于开展国家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试点》通知★★,山东属于试点省份,★★“鼓励支持地方探索深化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新思路和新举措”,山东省“基层高级政策★★”好,到乡村教师欢迎,可圈可点可赞★★,应该根据通知要求★★★“不断推进深化,确保改革试点取得实效”,所以,山东这个受欢迎的★★“基层高级政策”或将继续实行概率还是非常大的。

  关于教师教龄津贴,《计划》第14条这样指出★,要★★★“加强教师工资待遇保障★★,加大经费保障力度…确保及时足额发放…提高教龄津贴标准。”

  有老师问,2024年12月31日后,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政策还会继续执行吗★★★?

  同时,计划第13条还指出★:“深化教师职称改革,完善岗位管理制度。充分考虑不同地域★★★、不同学段、不同学科的特点和要求,进一步完善教师职称评价标准,实行分类评价。对长期在乡村学校工作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可按规定“定向评价、定向使用”★★,中高级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不受各地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试点内容,就是★,落实《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计划》)等文件要求★,鼓励支持地方探索深化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新思路和新举措,加快构建现代教师队伍治理体系。

  这个标准是1985年制订的★★,当时新入职教师是40多元,教龄20年以上教师的工资也不足100元,10元津贴占到工资的10%,还是很可观的。现在38年过去了★,社会发展了★★,经济提升了,工资提高了,物价上涨了,而教龄津贴还维持在38年前水平,实在有点说不过去了★★。

  当下中小学教师教龄津贴★,执行的是3、5★★★、7★★、10标准★,即满5年不满10年者,每月发3元★★★;满10年不满15年者★,每月5元;满15年不满20年者,每月7元★★★;满20年以上者★,每月10元。

  《意见》第17条指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和考核评价制度改革。适当提高中小学中级★、高级教师岗位比例,畅通教师职业发展通道★★。”

  这也就是说,中小学教师职称的中高级岗位比例将进一步提高,教师晋升高一级职称将不再那么困难。

  新学年开启★★,教育部发布了《关于开展国家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试点》的通知★★,要求从通知发布之日(2023年8月3日)起,在黑龙江省★、上海市★★★、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河南省★★★、等10个省份(地区)开展国家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试点。

  现在新上岗教师工资一般在4000元左右,教龄20年以上教师一般能领到6000元以上★,如果也按其10%发放津贴,那至少也是400—600元了。

  《计划》第13条再次指出:要“出善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适当提高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

  平湖一柱找到相关文件又仔细学习了几遍,发现有两个★“提高”直接牵涉到教师的切身利益★:一是提高中小学中高级职称比例;二是提高教师教龄津贴。

  首先★★,2024年12月31“到期★★”的是《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指导标准》,而《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制度》文件中并未规定有效期,所以,2024年12月31日后,基层中学高教职称制度或许还将继续有,只是“评审条件”可能要有所变化★★★。

  山东《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制度》制订于2019年7月,《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指导标准》制订于2019年12月,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